第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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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猜四十吧,看谁的准。”宋朗旭小心抹了一把汗。搅粥还真是个力气活,勺子一定要搅到底,不然会糊锅,那就成浪费粮食了,所以没一会儿他就热出汗了。
赵管家想要过来帮手,被他拦住,“我亲自来,这才算是诚心诚意。”既然说好祈福,总不能全让仆人做吧?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宋朗月听了,非要挣扎着下地,她也要干活!宋朗旭只好说:“那这样,等起锅的时候,你来加野菜吧。”
野菜粥再撒点淡盐,味道再好不过。
又煮了一刻钟,米粒开了花,变成浓稠的米粥,宋朗旭开始给排队的人舀粥,他也不吝啬,每碗都舀到八成满,端着粥碗的人不住道谢说着吉利话,顾不上烫就狼吞虎咽的开始喝。
“别急别急,后面还有呢!”赵管家忙在一边劝着,“我们东家是开米铺的,不缺米。”瞧着急慌慌的模样,他看了都不落忍。
不过赵管家再怎么劝,也没能挡住领粥人的动作,毕竟吃进自己肚里的,才算踏实。
宋朗旭眼看劝也劝不动,干脆让赵管家去寻把扇子来,一边扇风一边用勺子搅拌,热气翻滚下,粥就从滚烫变成刚适宜入口的温度,再舀给别人,也就不用担心烫。
顿时现场又是一片念佛道谢声。
在大街对面的茶铺子,有一老一少正在旁边歇脚,其中的老年衣着粗布,挽发的簪子都是树枝,偏偏留了一把银白发亮,修剪整齐的胡子,看着就让人羡慕。
老者一捋胡须,懂变通,脑子活,还肯亲力亲为做事,是个人才呐。
老者去打听这家施粥的是谁,茶铺老板回答,是城中一家宋记米铺的少东家,毕竟之前那句“乡土人乡土情”如雷贯耳,事情都快被传遍了。
“原先那老板是真厚道啊,可惜厚道人没有好命喔~”茶铺老板这么感叹着
这世上不如意者,十有八九,老者摇着头,招呼自家孙儿喝完茶就走了。
粥棚这边一直忙着,很快消耗了好几车大米。赵管家看着柴火见底,连忙去让人不要排队,粥棚要散了。
等候的人群终于散开,他们才能离开。回家路上,特意选了米粮街,宋朗旭指着外头的招牌,“看,这就是我们家的米铺。”
之前发生的事情,宋朗旭捡了结果说了,至于过程不重要,他总要保留一点哥哥的神秘感吧?
宋朗月好奇的掀开帘子,她还真的没看过自家铺子,可惜兴奋的眼神撞上紧闭的铺门。
当然是因为掌柜被抓,一部分伙计被辞退,店里暂时经营不起来,趁着这个机会,宋朗旭打算重新装修,让店铺看起来恍然一新。
宋朗月歪着脑袋,连比带划出了个主意,他点头,“这可以,还能算是我们的招牌,叫起来还响亮。”
宋朗月露出甜蜜蜜的笑容来。
宋朗旭早就考虑过,米铺还是要继续经营的,因为本身有田地产出,卖给米商也是卖,自家还能多赚一笔,只是少一文的招牌打了出去,自家的生意肯定好了,别家恐怕要矛盾了。
像现在,能看到好些人若有若无的觑着宋记的门口。
自己吃肉也不能忘了给人留汤,宋朗旭想的是,以后店铺固定只卖几个品种,让别的店家也有生意做,同时适当增加一点品种,比如米粉跟米饼,简单好做,还能吸引更多客人。
宋朗旭打定主意,就让赵管家去寻找合适的手艺人,把米粉研究出来。米粉以大米为原料,浸泡,研磨,压制,成型,不仅方便实用,口感弹滑,还有多种烹饪方式,口味丰富。
赵管家亲口尝过米粉后,不由自主竖起大拇指,这买卖,做的!
又过了七八天,米粮街的宋记米铺终于重新开张了,撤掉一些种类,又新增来了两个品种,还是众人没见过的。
客人踏进重新装修过的铺子,一水的新漆,整洁大方,而悬空的横梁上挂着一幅牌匾,上书“乡土人乡土情”六个大字。
伙计们都穿着新制好的围裙,整整齐齐,热情招呼着来尝尝新鲜品种。
隔壁铺子的老板进来查探敌情,见状松了口气,来对方还是懂人情世故的,没打算把生意全都抢了。
但是这个米粉,又是什么东西?听起来好像是大米做的,好吃吗?伙计又送了一些试用装,
众人回家一尝,口感的确不错!可鲜可辣,百味都在其中,加上几片青菜卧个鸡蛋,就是一顿好饭。
因为真材实料,米粉极为受欢迎,慢慢的经营起来,回头客非常多。
解决了这头,宋朗旭开始把精力安放到读书上,他在这些天已经认真考虑过了,以他这瘦胳膊瘦腿的模样,练武肯定没戏,商人地位低,亲爹已经把路铺了一半,继续读书这条路,肯定要好走些。
哪怕是耗到四五十岁,也要考个功名出来。士农工商,阶级分明,读书人可以见官不跪,自称天子门生,免税,日子好过世上八成的人,投资性价比极高。
但是,宋朗旭读着读着,就发现自学很难成材。一些字句书籍带有特定含义,没有先生释义,一般人根本弄不懂。
以前还好,宋朗旭虽然笨,但是宋父还能充当先生,如今全靠自学,越学越困惑。
宋朗旭把脑袋砸到桌面上,去找书院还是找先生呢?
他去问了赵管家,赵管家沉吟后说道:“要说书院,整个清水县也就一家,而且教书先生也就是个秀才,学识还不怎么样。”
“不至于吧?怎么说清水县人口也挺多的,书院才一个?”
赵管家笑道:“那是二少爷你不知道清水县的特殊,我们挨着京城,而京城是什么地方,人才荟聚,一个石子砸出去,都能砸到七八个认字的。再说人往高处走,想要好先生不得去好地方吗?所以想读书的都挤到京城去了。所以清水县的书院,顶多是拿来启蒙的。”
“唉!想深造就要搬到京城,背井离乡全无根基和人脉。”宋朗旭有气无力的摆手,“我在想想吧,说不定能寻到好先生呢。”
现在可不比现代,高铁快速来回,交通基本靠马,距离太远了就是大问题。
梁园虽好,终不是久居之乡。宋家的根基和亲人都在这里,办事也更加方便,虽然京城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但也更加麻烦,所以如非不得已,宋朗旭没打算搬家。
所以,他只能先试着去寻个先生,哪怕多消耗时间和银钱也值得。
说着宋朗旭拿出一沓白纸,开始练字。古人相信字如其人,有一笔好字是绝对的加分项。前世的宋朗旭写字顶多能算是中规中矩,端正,换到今生也不例外,没开窍的宋朗旭字也写的不怎么样。如今宋朗旭痛定思痛,花了大力气纠正自己的写法。
不过如今他人小力气小,胳膊没力气,想要练好字还需要时间的积累。
写完字,再把妹妹最近练的字拿出来,写的好的字,单独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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