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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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酒楼叫人爱去的原因,除了店内菜品味道好,创意足也功不可没——店主人总是有这么多新鲜点子!”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又把中国好室友感谢了一遍。
这种化油解腻的腌果在夏天爆红,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紫苏桃子姜刚卖三天就已经在“小食”里面出道,几乎成为每桌的必点佐餐菜品。
林稚抱着算盘算这些天的进账,别提有多快乐了。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
当天,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才知道林稚要去“相亲”。
“这么大的事,阿郎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沈小七不满。
阿蓝笑道:“小郎君才刚刚及冠,年岁尚浅,对这些事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林稚解释:“不是去……只是以文会友。”
沈小七却不理会这套,把他拉进厢房,扬言要给小郎君好好“梳妆打扮”。
拗不过他,林稚便随他去了。
那日买的夏衣除了茶白霜白等颜色,还有一件藏蓝色衫子,店主娘子说很衬他的肤色,林稚却嫌颜色太过庄重,没有适合穿着的场合,自从买来便闲置一旁。
今日倒是有机会穿了。
换上那件“很衬肤色”的藏蓝色隐竹纹凉衫,沈小七又给他换了发冠、挂上香囊,甚至还把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朵芍药簪花……
林稚忍不住制止:“……可以了!”
“这样就行了吗?”沈小七嘟嘟囔囔,“我还没给阿郎抹香泽呢!”
本朝男子同样喜爱涂脂抹粉,什么熏香、敷□□、抹香泽都不在话下。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偏见,只不过香泽是润发的香油,抹香泽就是梳个时尚的油头。油头这种东西,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
他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喜欢梳油头的……除了茶坊的李四郎。
他按下沈小七蠢蠢欲伸向发油的手,语重心长道:“这样就很好了。”
“好吧。”见他态度坚决,沈小七只好放弃,不过马上语气欢快道,“阿郎这一身真好看!”
似乎是觉得“真好看”三个字不足以形容,他想了想,又拉了个参照物来比对,“比前几日登科的状元郎还好看。”
前几日他二人上街采买,往金明池的方向多走了几步,正好瞧见那走马探花的新科进士。
新科进士一身红衣,披红挂彩,座下一匹绿边白鞯的鞍马,眼角眉梢尽是风流,一下子让人联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听说这状元郎的‘墨义’和‘诗赋’成绩都是近年第一呢!就是比那位孟少卿还差了点。”
听到人们谈及孟琼舟,林稚忍不住竖着耳朵听起来。
距离孟琼舟及第都过去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人超过他?
“比孟少卿差一点?”有人道,“那是很好的成绩了。毕竟孟少卿实在是一个……一个难以逾越的存在。”
“也不知道孟少卿登科走马时,是怎样一番场景。”
林稚站在原地,想起夜市巡逻那日孟琼舟端坐马上的模样,忍不住心道:“那该是很好看的。”
比状元郎还要好看!
想到无辜的状元郎被当作两次参照物,林稚不厚道地笑了笑,旋即略正色道,“状元郎英俊潇洒,前途无量,我哪里比得上?”
沈小七认真掰着手指和他讲起道理,“说到英俊潇洒,我觉得阿郎你更胜一筹。至于前途无量……那是他们的事,咱们可是钱途无量!”
怕他听不懂这个谐音梗,沈小七还特意用方才描眉的石黛在油纸袋上写了个“钱”字。
“你说得对。”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因他和沈小七要务在身,今日的朝食便落在阿青身上,等他们打扮完毕,朝食也就做好了。
林稚甫一现身,阿蓝的彩虹屁就如约而至,“好俊俏的小郎君!”
被连着夸了一早上,林稚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道,“彼此彼此。”
这回不好意思的人变成阿蓝了。
鼓捣半天打扮人的物件儿,沈小七早就饥肠辘辘,惊觉这活儿竟然比扫地刷盘还累人!
每日描眉画鬓、神采奕奕的小娘子们可真不是一般人!
“今天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他拉了把椅子坐上去,随口问阿青。
阿青把盛得满满的碗搁在他面前,没什么好气地说:“自己看。”
沈小七饿得没心思跟他斗嘴,依言低头一看,惊喜道:“蝌蚪粉!”
“我都好久没吃过蝌蚪粉了,上次吃还是我娘做给我的……说起来,我都好久没回家了。”
“想去就去。”林稚舀了口粉,“给你放带薪假。”
“带薪假……是什么?”
“就是不扣你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