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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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默内心的激流如决堤的洪水,可他说出口的却是:“你刚才还说你不是我一个人的老师的。”
沈幼乙轻轻的刮了一下成默的鼻子,“傻瓜!但是我是你一个人的西姐啊!”
“西姐。”成默情不自禁的看着沈幼乙那一双清澈的眼睛喊道。
沈幼乙在橘色的夕阳里浅笑,傍晚的光线灿烂而辽远,五月的天气清爽又温暖,“虽然你迟到了很久,但我还是很高兴你能回来……非常高兴。”
沈幼乙的眼角还挂着一颗晶莹的泪水,在光照里闪烁着斑斓的色泽,成默仿佛能在那滴眼泪里看到自己的面容,他抬起手,轻柔的擦去了这无比珍贵的眼泪,“西姐,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担心了。”
沈幼乙点头,“那就好……”顿了一下,沈幼乙接着说道:“别说这些三流小说的对白了,上车吧!”
成默问:“去哪里?”
“西姐也没有别的本事,只能做饭给你吃,还有呢……你想听我读什么书,我也可以读给你听。这可是你的特权哦!要珍惜。”
“我一定会像珍惜我的心脏一般珍惜西姐的。”
拉开车门的沈幼乙刚想取笑如今成默也会说甜言蜜语了,转头却看到成默认真而严肃的脸,于是将调侃的话咽了回去,柔声说道:“好呀!说话要算话哦!”
成默点头,然后上了车,沈幼乙启动她那辆迷你,慢慢的汇入车流,一路上沈幼乙都在问成默在米国过的如何,还有手术的状况,当听成默说他现在能跑能跳了,由衷的喜悦浮现在了脸上,可笑过之后又觉得不放心,一定要成默上学之后再去高月美那里检查一下,即便成默极力拒绝,沈幼乙还是坚持如此做,成默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沈幼乙开车开的不快,不插队,不变道,不抢灯,这让成默想起了坐沈道一的摩托车时截然不同的感受,成默也不清楚沈幼乙如今的病情怎么样了,可又不方便直接问,只能旁敲侧击,最后得到的结论就是沈道一已经没有再干扰沈幼乙的正常生活了。
成默也有些头疼该如何治好沈幼乙的双重人格,却没能想出特别好的方式,能让两个人格友好的融合在一起。
到了超市,沈幼乙开始了大采购,絮絮叨叨的说着鸡蛋10颗一组买只要10块钱好划算,豆腐四块五一斤比菜市场的要便宜,高山娃娃菜标价看上去很贵,但超市会员有积分,两千积分就能兑换一百块的现金劵,这相当九五折了之类的话。
接着沈幼乙又带着成默到了冷柜这边,挑选了最贵的宁乡黑土猪肉,告诉成默虽然这种猪肉贵是贵了点,但口感比普通猪肉要强很多,放点酱油和盐,切一点点青椒炒一下,味道比餐馆里的要好很多。
随后沈幼乙又去了柜台那边,叫师傅挑了两根猪龙骨,跟成默说男孩子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喝能够补钙的骨头汤最好了,而熬汤最好的不是筒子骨,是她挑的猪脊背上的骨头,骨髓多脂肪少,特别适合给成默熬汤喝……
逛完了之后,成默抢着结账,说是自己现在很有钱了要付伙食钱,沈幼乙当然不许,笑着对成默说道:“某位土豪学生打赏的学点已经够他吃一辈子的饭了,就是怕土豪同学会嫌弃。”
“其实有点想拒绝……”
沈幼乙假装恶狠狠的横了成默一眼。
成默勾着嘴角说道:“那是因为西姐做的饭太好吃了,怕被你养成一个胖子。”
沈幼乙打量了成默一下,“瞧你瘦成这样,还说怕自己变成胖子。不行,我看我得给你加餐,让你稍微长点肉。”
成默低头看了一眼比以前结实的多的身体,“不瘦了,我读高一的时候连一百斤都还没有,现在至少有一百二十多斤了!”
“多少?”
“可能有接近一百三了吧!”成默想了一下说,又转头看着沈幼乙问:“怎么了!”
沈幼乙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有些生气的回答道:“没什么。”
成默有些懵,他没有立刻猜到沈幼乙为什么不高兴,却下意识的问:“西姐多少斤?”
沈幼乙撇过头去,咬牙切齿的说道:“不知道问女生年纪和体重是最不礼貌的事情么?”
成默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下意识的看了看沈幼乙高耸丰腴的匈部,黑色的薄毛线开衫被撑的满满的,心道:西姐想要把体重降下去估计是件无比困难的事情,难怪会听到体重就生气,看样子以后还是得把自己的体重说高一点……
蒸汽少女与古典老师(3)
成默在沈幼乙家里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尽管中午成默在湘爵士吃了不少,晚上成默依旧努力的将沈幼乙做的菜吃了个干净。吃完饭两个人一起收拾桌子、洗碗、打扫厨房,和谐默契的一如往昔,就像这一年半的时间,成默没有离开过。
大概感情深厚的人之间就是这样,不管分离多久,只要三言两语就能恢复亲密。
做完家务沈幼乙给成默泡了杯安化黑茶,拉着成默坐到了阳台上,开始轻声的朗读着她最近在看的一本书——艾德蒙·威尔逊的《到芬兰车站》。
五月的星城天气怡人,凉风掠过阳台,带着闪耀的灯火吹向了对岸,沈老师的声音在这微凉的夜风中,就像迷蒙的细雨,浸润着成默的心田。
差不多五百页的书,被沈幼乙抽丝剥茧的用一个多小时跟成默分享完毕,接着沈幼乙把这本《到芬兰车站》递给了成默,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喜欢看这类带一些趣味性和思辨精神的历史读物,所以特意买下来的。”
成默接过印着列林铜像的书,扫了一眼那血红的《to the fnd》字样,说道:“虽然这个作者有些偏颇,带着不少主观臆断,但贵在诚实,并且他的精神也是令人敬仰的,起码他的作品反映出来他是一个怀揣着梦想的人,也反映了当时的人类对大同世界的向往。那时的苏联才是人类的灯塔,没有人能够猜到就在几十年后,这个人类的希望以如此悲凉的结局收场……”
“其实我喜欢艾德蒙·威尔逊,并不是因为他的价值观,而是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犀利的文学评论家。”沈幼乙说。
成默点头,“我对他了解的不多,今天才是第一次接触到他的书,只是知道他曾经评价过毛姆只是一个二流作家,我当时觉得他的言论主观性太强,也就没有兴趣去读他的书了,刚才听西姐读了他作品,发现只要是人,就难免对陌生人产生偏见。”
沈幼乙微笑,“我也很喜欢毛姆,但是艾德蒙·威尔逊说的没有错,在毛姆的同时代有福克纳,有伍尔夫,有乔伊斯,那是一个群星闪耀的时代,相比之下,毛姆在当时确实显得有些平淡无奇,其实我们现在听‘二流’这个字眼觉得还不算太差,但那个时候艾德蒙·威尔逊说的二流,意思就是不入流……”
文学史成默也略有涉猎,虽说并不算精通,可也多少能说上几句,他认真的想了想,开口说道:“也许在当时看来,毛姆的作品确实缺乏深度,偏向娱乐化,就像我们如今看待金庸先生一样,只是畅销作家,而不是一个文学巨匠,我们说文学的本质是批判,毛姆写了太多娱乐性的东西。”
沈幼乙点头,“文学界对金庸的武侠小说评价确实不高,说他是对统治阶层的谄媚,从胡适到李敖到王朔都觉得金庸写的是失败者文学,不登大雅之堂,比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层次还低,大概也是不入流的。金庸和毛姆在不同时代的相同境遇大概体现了文学界选择巨匠的条件。”
成默吐槽道:“首先你得写悲剧,不写悲剧是当不起‘著作’这两个字的。”
沈幼乙轻笑:“不仅如此,因为所有伟大的作家都苦大仇深,但毛姆过的太明快愉悦了。另外,他也实在太正常了,当时的人们总认为只有偏执狂才能当好艺术家,就像梵高这样,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的,才能称之为天才,像毛姆这样精神正常的畅销作家,连饥寒交迫厄运缠身这种基本待遇都没有感受过的人,是不符合伟大作家这一设定的。”
顿了一下沈幼乙又自我解嘲的说道:“也许我写不出精彩的小说,就是因为生活过的太平淡,你看我从小到大顺风顺水,没有遭遇过任何波折,从幼儿园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和工作,我的人生没有一丁点波澜,也许最惊险的一次就是上次因为小洁的事情去那个高利贷公司了……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幸运,可对于我来说就未必是了。”
成默心道:沈老师啊,你的人生可比你想象中的丰富多彩的多。但此时成默也不方便这样直接了当的说出这个事实,便小心翼翼的说道:“去个高利贷公司算什么惊险的?”
沈幼乙笑着说:“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生气,也就是这一股子气撑着自己没有露怯,其实我当时好想将那个恶霸经理揍一顿,可后面回去的时候想起发生的事情,又觉得很害怕,觉得只能给钱算了……不过幸好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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