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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萤跟陈巧雪不同,陈巧雪只是个陌生人,盛萤与孟扶荞已经相处近两年,她其实知道哪句话哪个字惹到了自家血尸。
盛萤又叹了口气,“对不起,我知道你不是自愿要咬我那一口。”
那是血尸诞生之初就深入骨髓的欲望,不只是吃人肉喝人血,更接近于吞噬一切,其中同类排在优先级,而与血尸最相近的一是亡魂,二是生人。同类与亡魂不常有,人却遍地都是,当吞噬的欲望夺取理智,血尸比厉鬼还要残忍嗜杀,而孟扶荞似乎曾经达到过这样的状态,甚至吃下过同类。
孟扶荞常常会觉得饿,却很少喝盛萤的血,她用人类的食物来填补欲望,但据小玉所说成效不大,血尸就是为了同类相残肃清厉鬼而存在的,人血人肉都已经是替代品,而孟扶荞真正需要的是能填补欲望的东西,饭菜甜品吃与不吃更接近于个人爱好。
理智丧失导致同类相残是孟扶荞的逆鳞,她想掌控欲望却屡屡失败,而失败的表象就是判官被她咬得那一口。
尽管盛萤知道自己不是故意,但那话听起来确实扎人,以血尸天生暴戾的脾性来说孟扶荞这都不算生气,最多有点不痛快。
“对不起,”盛萤又重复了一声,“错是我的错,你怪我就行……给自己的伤口止个血吧。”
孟扶荞没动,血还在顺着她的指尖往下滴,剑拔弩张的状态却缓和了许多,孟扶荞又笑了起来,带着点乖戾,“道歉也口是心非。”
“对你能用就行了。”盛萤回头,她也在笑,眉眼温温的,血砂从她手腕上绕过去,还是帮孟扶荞抚平了伤口。
就像盛萤了解孟扶荞,孟扶荞也知道盛萤万事不上心,道歉可能是因为“对不起”三个字能够解决大部分的麻烦,不代表真正悔过。旁人兴许会觉得盛萤冷血,不诚心道歉也没什么意义,孟扶荞却无所谓,她本来就是在挑战盛萤的底线,成不成功都是种乐趣。
“说起珍珠蛊,我之前在书上读到过,说珍珠蛊与人同生,原本就是养在疯子身上的。”盛萤抬手摸了下墙上的画报,一点隐隐的血迹印了出来,她伸手撕下一角,里面糊着的不是浆糊,而是黏稠的血,多的有点出乎意料,只是因为干了不少,画报用纸又略厚,不压倒是沁不出来。
盛萤手指一翻,又将画报贴了回去。
“据说养着珍珠蛊的疯子刚开始症状很轻,时间长了相辅相成,人越来越疯魔,蛊越来越金贵,甚至到最后人与珍珠蛊伴生,也成为蛊,或者说是药。”盛萤说话总是很轻,略微有些乏力感,好在吐字圆润清晰,倒不至于听不清楚。
“治什么的药?”孟扶荞对蛊降之术仅限了解,并未深入,她漫长的生命里倒是遇过这样的对手,只是血尸不惧,她往那儿一杵就已经百毒不侵神鬼无惧,通常只有判官在努力,她别说研究,能看两眼已经纡尊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