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再逛对角巷(上)(1/2)
天才一秒记住【藏着看】地址:http://cangzhekan.org
吃完午饭,顶着正午最毒辣的太阳,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悄悄溜出孤儿院,出发去了对角巷。
“我们先去买魔杖,然后再去看其他的!”小汤姆对于魔杖异常执着,还没到对角巷时就不断向布拉斯丁强调。
“好的,汤姆,那我们就先去奥利凡德。”布拉斯丁点头应允,带着小汤姆熟门熟路的进入破釜酒吧,敲开前往对角巷的石墙。“这三块凹陷下去的砖,正中间左边开始计算,往上数三块,再往右数两块,然后用魔杖在上面轻轻敲三下,就能打开通往对角巷的拱道。”
小汤姆显然被入目的对角巷震撼住了,即使是正午太阳最毒辣的时刻,对角巷依旧繁华。这条看不见尽头的鹅卵石铺砌的街道上,身穿长袍,头戴尖帽的男男女女川流不息,这里是巫师的世界!
“令人难以置信,对吧?”布拉斯丁微笑着问。
小汤姆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点了点头,不答反问:“奥利凡德在哪里?”
“街道深处。”布拉斯丁说:“你确定不一路逛过去?”
“当然,我们可以买完我的魔杖再一路逛回来。”小汤姆点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
布拉斯丁带着小汤姆直奔奥利凡德,但真到这家魔杖店门口时,小汤姆明显失望了。他对这次对角巷的采购,抱以最大期望的就是魔杖店了。显然,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就是这里?”小汤姆皱着眉,嫌恶地看着这家又小又破的店面。“连招牌都剥落的魔杖店?”
“是的,汤姆,我们不能只看表象。”布拉斯丁推开了奥利凡德的店门。
小汤姆皱着眉跟在布拉斯丁身后,狭小的店堂看起来十分拥挤,但小汤姆却在看见了几乎码到天花板的几千个狭长的纸盒时,和当初的布拉斯丁一样忘记了言语。
“下午好,艾勒门特先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奥利凡德向布拉斯丁打招呼。
“下午好,奥利凡德先生。”布拉斯丁礼貌地回以问候,并指了指小汤姆说,“我的朋友需要买一支魔杖。”
“哦,当然,英国有95%以上的巫师,都在奥利凡德购买他们的魔杖。”奥利凡德骄傲地说。随后他走向小汤姆,向小汤姆打招呼,“你好,小先生,我该怎么称呼你?”
“汤姆·里德尔。”小汤姆回答。
“好的,里德尔先生。”奥利凡德从衣袋里掏出他那条印有银色刻度的卷尺,“你习惯用哪只手?”
“右手。”
“那么,把右边的胳膊抬起来。”奥利凡德用苍白的长手指拿着卷尺,开始了替小汤姆量尺寸的工作。与当初给布拉斯丁量尺寸时一样,从肩头到指尖,从腕到肘,肩到地板,膝到腋下,最后量头围。
奥利凡德一边量一边说:“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具有超强的魔法物质,这也就是它的精髓所在。我们用的是独角兽毛、凤凰尾羽和龙的神经。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没有两只完全相同的独角兽、凤凰或龙。当然,如果你用了本应该属于其他巫师的魔杖,就绝对不会有这样好的效果了。”
“……”布拉斯丁沉默,他买魔杖的时候,奥利凡德也是这么说的,一字不错。布拉斯丁开始怀疑,奥利凡德会对每一个购买自己制作的魔杖的人说这句话。
小汤姆听得非常仔细,连被奥利凡德放开的卷尺在他身上四处乱窜都没有注意。他目光灼热地问奥利凡德:“什么样的杖身和杖心的组合是最强的?”
在货架间穿梭,忙着选出一些长匣子往下搬的奥利凡德闻言一怔,随后严肃地对小汤姆说:“没有最强的魔杖,只有最适合自己的魔杖。”
对于奥利凡德的回答,布拉斯丁嗤之以鼻——当然,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杖身和杖心的组合他并不明白,但他相信绝对有所谓的最强。就好像他前世所在世界会把武器分级一样,武器间的品级差异是一定存在的,只是这个世界的武器分级不明显而已。
“最适合自己?”小汤姆反问。
“是的,最适合自己。认定你的,选择你的魔杖,就是最适合你的。记住,魔杖是巫师的半身。”奥利凡德表情严肃道。
布拉斯丁闻言,摸了摸自己藏在衣服里的魔杖。半身吗?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几乎没有更换魔杖的可能?
“如果魔杖不小心折断了呢?”布拉斯丁开口问道。
“如果魔杖因为意外折断了,可以向魔法部申请购买新的魔杖,但是新的魔杖绝对没有最初的魔杖顺手。”奥利凡德答。
“因为意外?”布拉斯丁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词。
“是的,意外。如果因为做错了事而被魔法部没收魔杖并折断,是不会被允许购买新魔杖的——每一根魔杖与它的主人都会被魔法部登记在案。”
闻言,布拉斯丁点点头,若有所思。奥利凡德从一大堆长匣子中抽出其中一只打开,拿出里面的魔杖递给小汤姆说:“来,挥一下试试。十英寸长,杖身是柳木,杖心是独角兽毛。”
小汤姆接过魔杖挥了挥,空气中发出尖锐的爆音声,奥利凡德立刻将魔杖从小汤姆的手中夺了过去,嘴里还叨念着:“不是它,不是它……”
沉思中的布拉斯丁被爆音声惊回神,一向温柔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微弓着身子,手心开始凝聚元素球,随时可以发动攻击,却在听到奥利凡德的话后一瞬间放松了。
思想神游天外的布拉斯丁,身体还保持着警惕。小汤姆试魔杖时的爆音声,很像他前世一种来自天界的枪械武器所发出的声音,所以布拉斯丁条件反射的摆出了攻击姿态,好在没有人看到。
“好了,试试这支。”奥利凡德又递给小汤姆一支魔杖,“十四英寸,杖身是黑檀木,杖心是蛇的神经。”
小汤姆接过魔杖挥了挥,一团火球自魔杖杖尖爆出,烧焦了奥利凡德的额发和眉毛。奥利凡德再次夺回小汤姆手中的魔杖:“也不是它。”
布拉斯丁饶有兴趣地看着奥利凡德递给小汤姆一根又一根的魔杖,引发了一场又一次无伤大雅的小“灾难”,心下感叹:原来这才是购买魔杖的正确流程么……
“一位挑剔的顾客。”奥利凡德虽然如此评价小汤姆,脸上却没有丝毫不耐烦的神色。相反,他看起来十分兴奋,且十分享受。
小汤姆试过的魔杖被堆在了一边的长椅上,它们越堆越高,奥利凡德却是十分高兴的从架子上拿出更多的长匣子,让小汤姆挨个试了过去。
终于,小汤姆的杖尖冒出一道红光,如同放烟花一样金星四射,跳动的光斑投到四壁上,而不是烧了奥利凡德的眉毛。
“好极了,就是它。十三又二分之一英寸长,杖身是紫杉木,杖心是凤凰羽毛。”奥利凡德开心地将其他魔杖收好,嘴里还念念有词。他说:“非常奇妙的组合。”
“非常奇妙的组合?”小汤姆不解地问。
“是的,非常奇妙的组合。”奥利凡德重复了一遍后解释道:“紫杉的外层老树死掉之后,会有新树会从中心继续生长,因此它被看作‘不死之树’,同时也象征着灵魂转世——凯尔特祭司们把紫杉当作永生和不朽的象征。而凤凰,也是不死的象征,凤凰涅盘代表重生。”
重生,永生和不朽……
布拉斯丁神色黯然,获得了“暗黑之眼”的人,身体在被“暗黑之眼”完全侵蚀之前,是不会死亡的——哪怕灰飞烟灭,也会重组再生——所以又被称为“不死”。
“暗黑之眼”完全侵蚀身体的时间是20年,20年的时限一到,“暗黑之眼”完全侵蚀身体的同时,灵魂则会成为死神力量的一部分,永远失去自我意识——这是短暂的“重生”与“不死”的代价。
布拉斯丁11岁了,他还有9年的时间来弥补前世的“毫无意义”。
布拉斯丁低落的情绪并没有被任何人察觉。小汤姆在得知自己的魔杖,杖身与杖心组合的奇妙意义后,眼神炙热地问奥利凡德:“它是特别的,对吗?”
奥利凡德不可置否地耸耸肩,“每一支魔杖都是特别的。”
小汤姆闻言,不死心的又问:“但是我的最特别?”
“每一支魔杖对它的主人来说都是最特别的。”奥利凡德答,显然他并不喜欢小汤姆的问题,所以他用一种类似送客的语气说:“7个加隆,里德尔先生。”
小汤姆付完钱,拿着自己的魔杖和布拉斯丁离开了奥利凡德。他看起来非常郁闷,非常纠结。
“你不高兴,汤姆。”布拉斯丁停下脚步,直视小汤姆神色阴郁的双眼。“你一直都盼望着拥有自己的魔杖,现在你得到它了,为什么还不高兴?”
“它是特别的。”小汤姆说。
小汤姆的回答让布拉斯丁有些摸不着头脑,所以他附和道:“是的,它是特别的。”
“它是特别的!”小汤姆加重语气重复到:“它是最特别的!”
布拉斯丁不知道小汤姆又闹什么别扭,作为一个伪孩子,他只能继续附和道:“是的,对你来说是最特别的。奥利凡德先生说过,每一支魔杖对它的主人来说都是最特别的。”
“不是这样的!”小汤姆显然不满意布拉斯丁的敷衍,他强调说:“我的魔杖,对整个魔法界来说,都是最特别的!紫杉木和凤凰羽毛!重生,永生和不朽!”
“……”布拉斯丁沉默,小汤姆对于自己的“特别”近乎偏执,他不觉得这是件好事,所以他对小汤姆说:“汤姆,有时候‘特别’并不是件好事。”
“什么意思?”小汤姆11岁的年纪显然是无法理解布拉斯丁这个伪小孩的思维的。
布拉斯丁只是直直地凝视着小汤姆的双眼,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说:“你会明白的,总有一天。”
孩子的忘性是很大的,尤其是在面对各种各样新鲜事物的时候。所以小汤姆在面对对角巷玲琅满目的店面,与各式各样奇异的商品时,很快就忘记了在奥利凡德时的不愉快,以及布拉斯丁所说的他还听不懂的话。
虽然小汤姆对对角巷的一切都很好奇,但他却尽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像其他孩子那样把脸贴在橱窗上兴奋得大喊大叫。
布拉斯丁认为这是非常不错的表现,隐藏自己的情绪是十分好用的生活技能,如果小汤姆能连眼神里的兴奋神色也一并隐去,就更加完美了。不过介于小汤姆才11岁,而且没有受到过专门的训练,这样的表现已经是很值得称赞的了。
“哇哦,汤姆,快看——”布拉斯丁趴在一家商店的橱窗上招呼着小汤姆,他的表现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小汤姆抬头看了看商店的吊牌,那上面写着:蹦跳嬉闹魔法笑话商店。
这是一家贩卖恶作剧产品的商店,非常受小孩子的欢迎。小汤姆被布拉斯丁拉进店里逛了一圈,当然他们什么都没买。
其实布拉斯丁更想逛的是魔药店和书店,不过显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选择有些“特别”。所以他只能一家一家逛过去,好让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正常的好奇宝宝。
布拉斯丁前世所在的世界,是没有魔药一说的,所有的药剂都是通过炼金术获得dnf里的炼金术师只会制作药剂与结晶,但显然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并不被用来制作药剂。
布拉斯丁在前世学过简单的炼金术,并且掌握得还算不错——因为炼金术与魔法天赋无关——但是高级炼金术所需要的昂贵材料是布拉斯丁无力购买的,所以他的炼金术一直无法得到精进。
布拉斯丁现在迫切希望去一趟书店,摄取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同时也迫切希望去一趟魔药店,看看自己炼金术需要的材料这里是否有卖……
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闲逛,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来到了一栋显眼的白色建筑前,它鹤立鸡群,高高耸立在周围店铺之上。亮闪闪的青铜大门旁,站着个穿一身猩红镶金制服的身影——矮小的个头,稀松的毛发,蝙蝠一样的大耳朵和占据了脸部近乎三分之一的大鼻子——哥布林?
布拉斯丁呼吸一窒,哥布林是他前世所在世界的常见魔法生物,它们通常群居,喜欢围殴落单的生物,杂食——它们什么都吃,蔬菜水果,腐肉活人——但它们绝对不会仪表堂堂地穿着制服,哪怕是和召唤师签约的哥布林,也是一副邋遢像。
布拉斯丁之前和邓布利多一起逛对角巷的时候,并没有特别注意这栋显眼的白色建筑,邓布利多曾提起过它是魔法世界唯一的银行,但因为布拉斯丁短时间内不可能和银行打交道的关系,所以没有特别关注。
“古灵阁。”小汤姆念出了这栋显眼的白色建筑的名字。
“魔法世界唯一的银行,”布拉斯丁接口,当时邓布利多是这么说的,他还说——“由妖精开设,妖精是非常贪婪的生物,它们和巨龙一样喜欢财宝。”
“总有一天我会在这里拥有属于自己的账户。”小汤姆目光坚定地看着古灵阁亮闪闪的青铜大门说:“我会是这里的贵客,它们必须向我鞠躬。”
“是的,会有那么一天的。”布拉斯丁微笑道。有野心总是好的,不是吗?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一路向破釜酒吧的方向逛,他们去了魁地奇精品店、咿啦猫头鹰商店、神奇动物园宠物商店和药材商店。至于服装商店和食品商店,他们都非常默契的选择了无视——兜里没钱去逛这两种类型的商店无疑是精神上的自虐。
这里贩卖的药材,大部分都是布拉斯丁没有见过的,但是布拉斯丁并没有钱购买它们回去研究药性,所以只能像是逛其他商店那样,把店里逛了一圈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当然,依依不舍是不会表现出来的。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是最后才去丽痕书店的,丽痕书店并不是离破釜酒吧最近的商店,它靠近弗洛林冷饮店。之所以选择最后折回,是因为布拉斯丁和小汤姆都打算在这里到吃晚饭的时间——他们在麻瓜世界也经常这么干。
布拉斯丁不知道小汤姆在丽痕书店都看了些什么书,但他自己选择的却是很少有人问津的魔法史类书籍,他认为了解一个世界的基本是了解那个世界的历史。
现在的时间是1938年,不管是魔法世界的魔法还是麻瓜世界的科技都十分落后——与布拉斯丁前世所在的世界相比——
这个世界的巫师很少能在不念咒语、不使用魔杖的情况下释放魔法;这个世界的白魔法治愈效果不明显,黑魔法攻击效果不明显;这个世界的魔法更偏向于日常生活,攻击与防御的效果均差强人意——于布拉斯的而言——这个世界对属性魔法的探究与对武器品级的分类一样模糊;这个世界的炼金术更像是锻造,且近乎绝迹;这个世界的巫师体质普遍偏差,有他们挥动魔杖念咒语的时间,就足够一个格斗高手打趴他们几个来回……
这个世界的麻瓜科技落后,没有电脑、没有卫星、没有手机通讯靠写信和发电报,没有有效的即时通讯,没有大规模的强杀伤性武器……
魔法与科技的落后有利有弊,布拉斯丁属于随遇而安的类型,并不纠结时代发展的问题。但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并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离开丽痕书店时已经是傍晚了,他们并肩向破釜酒吧走去,小声的谈论着在丽痕书店的书籍。
突然,布拉斯丁停止了说话,因为他看见了一个身穿军装的金发青年,站在破釜酒吧可以变成拱道的墙边。那个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巫师袍被当作斗篷随意披在肩上,他与对角巷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但路过的人却像是看不见他一样
布拉斯丁突然想起了邓布利多对自己的手推车施展过的咒语——忽略咒。那个被路人无视的男人,是因为身上有忽略咒的关系吗?如果是,为什么自己看得见他?
金发青年敏锐地察觉到了布拉斯丁的视线,转过头来与之对视。男人的眼神锐利得有如鹰准,嘴角挂着冰冷而公式化的笑。二者结合的表情本应该是让人打从心底产生厌恶的轻蔑,但它在男人的脸上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就好像高高在上的王者,理应俯视他的子民。
金发青年戴着白手套的手上并没有拿魔杖,他单手叉腰,另一只手很随意地垂在身侧。布拉斯丁注意到男人的腰间挂有枪套,漆黑铮亮的枪柄毫不掩饰地暴露在枪套外。
这时布拉斯丁和小汤姆已经到达了破釜酒吧的拱道墙前,小汤姆像是完全没有看见金发青年一般径自用魔杖敲开了墙面。
布拉斯丁警惕地跟在小汤姆身后,他尽量装作看不见金发青年,并尽量放松身体使自己看起来自然些。但他的双手中却在慢慢凝聚着元素球,以防金发男子突然发动攻击。
“gutentag!德语:你好”金发青年突然开口,说的却是布拉斯丁听不懂的语言。
布拉斯丁佯装没有听到,走进了破釜酒吧的拱道。在拱道完全闭合前,金发青年又用英语说:“你警惕我的枪,这很好。”
“……”布拉斯丁沉默,直到拱道完全关闭。
“布拉布拉斯丁的昵称,你怎么了?”本来已经进入破釜酒吧的小汤姆,见布拉斯丁驻足在拱道墙前,又再次折返。
“不,没什么。”布拉斯丁摇了摇头,上前拉住小汤姆的手,匆匆离开了破釜酒吧。
拱道的另一边,金发青年勾起嘴角,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虽然看似随意的站在那里,但那直挺的背脊无疑表明他受到过正规的军事化训练。
“嗨,盖勒特~”
轻佻的男声传来,金发青年将视线移至向自己走来的身影——约莫180公分的身高,一头黑蓝色的及肩长发,看起来20岁左右的男人,肤色苍白得让人怀疑他的血都是蓝的。他有一双如同野兽般的诡异金瞳,比起巫师更像是魔法生物。
“玛索吉,你迟到了,如果你是阿道夫的部下,早就被枪毙了。”盖勒特眉头微皱。
“哦,拜托,盖勒特,别这样。”玛索吉很自然地勾住盖勒特的肩膀,姿势暧昧地凑到他的耳边低语道:“我是圣徒,不是纳粹。”
“没有一个圣徒会这样对着他们的首领勾肩搭背。还有,这并不是你迟到的借口。”盖勒特试图把玛索吉从自己身上扒下来,但那家伙就像是一只乌贼一样牢牢缠着他。
“好吧,我不是圣徒,我是你的合作伙伴,专门负责监视你的老情人——一个每周周末都要去霍格莫德的猪头酒吧喝上一杯,却什么话也不说的无聊的老情人,究竟有什么好监视的?”
“托斯特玛索吉的姓氏先生,我也不认为寻找一个你从老疯子嘴里得到的预言主角有什么好的。”盖勒特不悦地说,他对玛索吉的称呼从教名变成了姓氏,由此可见他很不喜欢别人对他的老情人说三道四。
“盖勒特,我错了……”玛索吉可怜巴巴地看着盖勒特,“我们去伦敦找家麻瓜咖啡厅座座吧,我保证向你详细汇报他在霍格莫德的一举一动!”
玛索吉按照盖勒特的要求选择了一家人数较少的咖啡厅,并坐在了靠角落的位置。点了两杯咖啡后,盖勒特习惯性的给他们所在的位置施加了忽略咒。
“你还真是警惕啊。”玛索吉边说边把整杯方糖都倒进了自己杯中滚烫的咖啡里。
“……”盖勒特无语地看着玛索吉搅拌着糊状的咖啡,眼神有些恍惚。
那个人——阿不思,也是一个喜欢甜食的家伙,他甚至可以把蜂蜜当水喝。他和盖勒特一样才华横溢,优秀到无人能望其项背。只是他太善良……但是这没关系,因为盖勒特·格林德沃,可以为了阿不思·邓布利多背负一切罪恶。
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他们曾经共同的目标,即使现在只剩下盖勒特孤身一人为此奋斗,他也会完成他们当初的夙愿——哪怕有人阻止,除非阻止他的人是阿不思本人——盖勒特可以为了阿不思掠夺一切,盖勒特也可以为了阿不思放弃一切。
“邓布利多教授每周周末都会去霍格莫德,然后在猪头酒吧喝上一杯,可是猪头酒吧的老板看起来很讨厌他。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去猪头酒吧,要知道,三把扫帚酒吧比猪头酒吧好太多了。”玛索吉伸出舌头舔了舔咖啡杯里的糊状物,即使舌尖被烫得红肿,也依然心情颇好的眯起了眼睛。
盖勒特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说:“猪头酒吧的老板看起来讨厌任何一个人。”
猪头酒吧的老板是阿不思的弟弟,阿莉安娜——他们的妹妹——还活着时他就不喜欢阿不思,更讨厌阿不思成天和盖勒特腻在一起。而当阿莉安娜死后,这种讨厌达到了一个极端的程度,他甚至打断了阿不思的鼻子。
“哦,是的,没错,每次我去猪头酒吧,那老板招待我时就好像我欠了他几万加隆一样!”玛索吉忿忿不平地说:“猪头酒吧没有倒闭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好了,玛索吉,我让你注意的是阿不思,而不是猪头酒吧的老板。”盖勒特必须在玛索吉彻底跑题前将他的思维揪回来。
“是的,是的,我知道的,阿不思——我还是习惯称呼他为邓布利多教授——邓布利多教授他……”玛索吉开始了如同流水账般的叨念,全部都是关于邓布利多的无聊日常。
盖勒特听得很仔细,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就连那双平时神色锐利的眸子,此刻都温柔得足以将人溺死。他一次都没有打断玛索吉,而是认真的侧耳倾听,仿佛玛索吉说的不是邓布利多的无聊日常,而是神谕。也许对他来说,邓布利多本身就是神谕。
玛索吉在霍格莫德全英国唯一一个只有巫师居住的村落开了一家笑话商店,他没有办法进入霍格沃茨,所以为了见到邓布利多,他不得不在生意最好的周末停业,然后去讨厌的猪头酒吧蹲点。他把邓布利多的一举一动都牢记在心,就像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跟踪狂——为了和盖勒特的交易。
“他将整个蜜蜂公爵糖果商店的蟑螂堆一种蟑螂外形的巧克力都买空了!你能想象吗?我估计下一个脱销的产品就是魔药商店的防蛀药水!”玛索吉以此做结尾,一口气喝掉了杯中所剩的糊状咖啡。
“我不认为就甜食方面,你有什么资格说阿不思。”盖勒特从来都是护短的。“我猜,你一定是也想要买蟑螂堆,但它们都被阿不思买完了。”
“好吧,你猜对了。”玛索吉耸肩,大方承认。“我当时真想从你的老情人那里抢一点,但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打得过他。”
“阿不思的魔法很强,但他和大部分巫师一样,身体素质不如麻瓜。在中世纪,近战就是魔法的致命伤,而现在……”盖勒特掏出手枪放在桌子上,“远程攻击方面,魔法也不行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