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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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车内有淡淡薄荷香。
霍希皱了下眉,回过身去,好半天,淡声道:「过几天拿给你。」
「每一场都要!」
「……可以下车了吗?」
盛乔唰的一下拉开车门,麻溜下去了。
车子渐渐开离车库,她站在原地跟个招财猫似的挥手,直到车子完全消失,才终于一本满足地上了电梯。
到家之后,看着空荡荡又冷冰冰的房间,兴奋褪去,不适应席捲全身。
想了想,开始翻箱倒柜把原主的存摺银行卡合同等等一股脑全部找了出来,然后一张张去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无车无房无投资,这两室一厅还是租的。
盛乔又去查了银行卡余额,看到五万三这个数字后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自己卡上都是她的十倍!堂堂女明星,居然混成这幅德行?
她拍一部戏接一个综艺也不至于这么穷吧?何况盛乔的热度并不低,虽然够不上一线,好歹也是二线小花了,每年行程也不少,至于这么惨吗?
钱呢?钱都去哪了?
盛乔满腹疑问,在手边资料翻了翻,被一份合同吸引——《星耀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艺人签约合作书》。
盛乔拿过签约合同,开始翻看。
逐条逐条,逐页逐页,看到最后,手抖得已经拿不住檔。半天,她将文件狠狠摔在地上,骂了句脏话。
原主跟星耀签的合约,竟然是以工资制的方式支付薪酬。
合约里明文规定,星耀以每月两万的工资支付盛乔报酬,除此之外,盛乔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她工作所得的所有收入,全归星耀所有。
也就是说,盛乔在给星耀打工,每个月工资两万。她拍戏上综艺打广告赚的钱,都属于星耀,她一分钱都拿不到。如果想要提前解约,则要支付解约前一年她所赚收入三倍的解约金。
原身是猪吧!签这种合约,说她是猪都抬举她了!
而且他妈的居然签了二十年?!
此时此刻只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盛乔的心情——草你妈的。
片刻,手机响起来,盛乔拿起一看,高美玲打来的。她咬牙切齿接起电话,那头笑得盛气凌人:「冷静下来了吧?想谈谈吗?」
一个小时后,高美玲敲响盛乔家的门。
这套房子,还是盛乔刚签约那会儿,她给盛乔找的,垫付了半年的房租,换来盛乔一顿感恩戴德。那会儿,盛乔当她是救世主,就差塑个金身把她供起来了。
她操控盛乔这么多年,见惯了她俯首做低唯唯诺诺的样子,今日盛乔突然奋起反抗,她只以为是最近给她的压力太大,才让盛乔一时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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